一、筆者認為,難度增加的主要表現:
(一)、代理資格的取消必將導致代理機構數量的大幅增加,面對“僧多粥少”的現狀,為了承攬到項目招標代理權,或者在代理行為過程中謀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個別招標代理機構背離了公平、公正的原則。
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有權自行選擇采購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指定采購代理機構。換句話說,政府采購的代理業務不是采用招標投標等公開公平的方式擇優確定的,而是由采購人自行指定的,有的招標代理機構有奶便是娘,在招標代理中過分迎合業主意愿,如暗中為業主規避招標、暗定中標單位等違法、違規行為出謀劃策。還有的招標代理機構無原則的遷就業主的不正當要求,將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規的條款寫入招標文件,為招標人的意中人提供種種便利。也有個別招標代理機構,為了對自己有利的投標人,暗中設置了不合理條款或陷阱,讓投標人就范或為投標人入圍、中標提供違規。另一方面招標代理機構隨便出借、掛靠代理資質的現象特別普遍,目前,相當一部分招投標代理機構不是靠自身人才優勢和嚴謹的工作作風來樹立品牌,而是在利益驅動下,在一些地區設立分公司,靠當地豐富的人脈關系,靠業務回扣拓展外地招標業務。接到招標代理業務后,不是派出得力業務骨干去提供高效服務,而是讓當地分公司按照招標人的意愿去量體裁衣,取悅招標人才能再次獲得代理業務。
(二)、大量沒有經過認定的招標代理機構涌入市場,政策水平、業務水平都難以保證,很有可能因缺乏經驗、不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導致采購過程中漏洞百出。部分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為趕進度、節省時間,忽視各類項目招標文件的差異性,在編制招標文件時照葫蘆畫瓢,生搬硬套,甚至部分內容基本雷同。滿足于“走程序、不出事”,而在服務的內容和質量上,遠遠達不到政府采購法的要求。這些問題輕者會導致質疑投訴,重者將嚴重影響招投標平臺的聲譽,最終影響政府形象。有的代理機構個別從業人員為了個人利益私自和投標人串通一氣,泄漏有關招標信息和標底,為個別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和服務,還有的從業人員利用職務方便吃拿卡要,在投標企業中留下了很壞的影響,給企業和本人的信用都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三)、競爭的結果必然是優勝劣汰,被淘汰的代理公司檔案交接、保證金清退都將是一個嚴峻的挑戰。由于現行的法律法規沒有將代理機構的合并、注銷、破產清算等作出明確的規定,監管部門顯然很難制約機構撤銷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一方面公司注銷后檔案是否交接,交接給誰,如何交接,沒有現行的法律法規可以參考,即使有規定,也很難讓其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另一方面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如何清退,如何防止其“卷款潛逃”將是一個令監管部門頭疼的問題。
二、加強代理機構管理、規范發展的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政策法規
完善招標代理政策法規體系是規范招標代理活動的重要前提和法律基礎。要進一步完善招標代理的管理辦法,出臺招標代理管理實施細則或管理辦法,提出招標代理機構動態監管的可性意見,明確哪些行為是法律法規禁止的,是觸碰不得的高壓線,應使不良行為的定性和行政處罰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并細化招標代理違法違規相應的處罰條款,利于加強管理,通過相關政策法規的健全完善,彌補漏洞,依法加強招標代理機構的管理,推進招標代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嚴格考核制度,加大監管力度
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考核,并制定詳細的考核管理辦法和科學合理的評分細則,重點考核招標代理機構的業務能力,信用建設、守法情況、招標文件制作情況等,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制,考核結果優秀的可以發給“誠信銅牌”等精神獎勵并允許其按原收費標準的100%收費,合格等級的允許其按最多不超過80%收費標準收取,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無法及時整改的暫停或取消代理資格,同時將所有代理機構的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列入企業誠信檔案。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從業人員綜合素質。財政部門應定期組織針對招標代理從業人員的各類培訓與考試。逐步培養一批既懂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又懂專業知識的高素質招標代理人才,將原來的程序型服務升級為技術咨詢型服務。監管部門還應建立激勵機制,根據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日常考核評價,評選出業務水平高又遵紀守法的優秀招標代理機構及項目負責人,并在招標代理機構擇優必選中給予加分,鼓勵其繼續依法經營、提高業務能力。
(四)加強招標代理行業的信息化建設,構筑代理機構信息平臺,建立招標代理數據庫,對代理機構資格實施動態監管。 有關行政部門應進一步推廣電子招標投標,為行業互聯互通提供基礎。盡快實現檔案電子化管理及備案、異地遠程評標、網上競價、網上反拍等,不僅可解決目前招標代理機構文件存檔、招標投標成本高、資源浪費等問題,而且有利于提高評標效率,減少招標投標過程中的人為因素,同時也有利于監察、招標投標、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對預防招標投標領域的腐敗行為有重要作用。
(五)發揮協會作用,構建行業誠信自律機制,強化市場主體的誠信自律責任是規范招標投標市場行為的基石,也是招投標行業程村和發展的靈魂。行業健康推進行業自律行業協會可立足于行業維護和保障社會公眾利益的根本宗旨,切實履行“服務、監督、管理、協調”的職責,在構筑招標投標自律機制、規范招投標活動、建立統一的市場、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等方面發揮更好的作用,通過行業自律等手段來彌補當前政策法規的頒布跟不上形勢發展的缺陷,約束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代理行為和職業道德,抵制失信、違規、違法行為,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合作的良好的行業管理格局,推動整個招投標行業向前發展。
(六)加強招標代理機構清出體制機制管理,針對清出的代理機構,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應預先制定一套健全的風險預防和監督機制,加強政府采購電子化建設,實現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等檔案的電子化管理,電子文檔報財政部門備案,以防清出的代理機構在不移交檔案的情況下一走了之;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招標代理機構的保證金退繳情況,及時將中標單位的保證金轉為采購人的履約保證金,及時退還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有條件的地區應建立財政統一的招投標保證金專戶,由財政或當地的集中采購機構統一負責投標保證金的退繳任務,以防預防保證金被挪用或被“卷款潛逃”,有效保護投標人的合法權益。(作者:陳柏青 單位:浙江省東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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