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監理工程師注冊程序和條件簡化!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訂:
- 2021-11-18 08:50:39
摘要: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guan)于簡化
監理工程師執(zhi)業資格注冊程序和條件的通知
各省(sheng)、自治區住(zhu)房(fang)和(he)城(cheng)鄉建(jian)設(she)廳,直轄(xia)市住(zhu)房(fang)和(he)城(cheng)鄉建(jian)設(she)(管)委,新(xin)疆生產(chan)建(jian)設(she)兵團(tuan)住(zhu)房(fang)和(he)城(cheng)鄉建(jian)設(she)局(ju):
為深(shen)入(ru)推進建筑(zhu)業“放管服(fu)”改革,優(you)化審(shen)批(pi)服(fu)務(wu),提高(gao)審(shen)批(pi)效(xiao)率,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進一步簡化監(jian)理工程師(shi)執業資格注冊(ce)程序和(he)條件。現將有關(guan)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公示審核意(yi)見環節(jie)。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請初始注冊,經聘用單位確認,由雙方對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承諾。我部審核后不再公示審核意見,直接公告審批結果。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審批結果持有異議,均可向我部反映。
二、取消相關(guan)職稱注冊條件。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無需申報本人職稱情況。我部在注冊審查中不再考核職稱條件。
監理工(gong)程師執業(ye)資(zi)格注(zhu)冊信息、個人工(gong)程業(ye)績信息、執業(ye)單位(wei)變更記(ji)錄信息、不良行為信息等,可通(tong)過全國建筑市場(chang)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
住(zhu)房(fang)和城(cheng)鄉建設(she)部辦公廳(ting)
2021年11月(yue)5日